关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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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-07-10 发布人:刘坤 |
2015年7月9日,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:上市公司)接到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:港口集团)的通知,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,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远发展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秩序,港口集团计划增持上市公司股份。 根据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》(证监发〔2015〕51号)等规定,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 1、股份增持人: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、增持期间: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 3、增持方式:通过证券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、增持金额:不低于人民币2,0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,港口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535,742,718股,持股比例为52.77%。港口集团承诺,自即日起 6个月内,不会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。 本计划已以公告形式刊登在2015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、上海证券报、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,公告编号:临2015-030。投者者可查阅详细内容。
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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